佐才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收費項目及金額明細表
※備註:各項收費金額不得超過「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之規定。
【法規定義說明】:
一、登記費及介紹費:
辦理求職或求才登錄所需之費用及媒合求職人與雇主成立聘僱關係所需之費用。
【求職人】:合計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之百分之五。
【雇 主】:
1.招募之員工第一個月薪資在平均薪資以下者,合計每一員工不得超過其第一個月薪資。
2.招募之員工第一個月薪資逾平均薪資者,合計每一員工不得超過其四個月薪資。
(※平均薪資:係指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行職業別薪資調查最新一期之工業及服務業人員每月平均薪資。)
二、就業諮詢費:協助求職人了解其就業人格特質,釐定其就業方向所需之費用。
【求職人】:每小時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元。
三、職業心理測驗費:
【求職人】:每項測驗不得超過新臺幣七百元。
四、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收取登記費、介紹費、職業心理測驗費、就業諮詢費等費用,收費金額以上述規定金額之百分之八十為上限。
五、「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各項收費金額,已內含營業稅。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向雇主、求職人或外國人收取服務費等費用,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等法令規定開立及掣給統一發票。
※相關法規及申請程序,請依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http://www.wda.gov.tw/及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http://www.bola.taipei.gov.tw/所載最新規定辦理。